《市民热线》——2008.04.02
[节目曲、广告]
关注民生,服务百姓,这里是枣庄电台《市民热线》直播节目。您好!听众朋友,我是邢军。今天,4月2号,欢迎收听由枣庄市纪委、监察局主办,市纠风办和枣庄电台共同打造的《政风行风热线》。
1、市民反映承包地栽树、“两田制”等问题,市农业局怎样调查?作何处理?相关报道请听《热线追踪》。
2、《政风行风热线》——今日嘉宾—枣庄市司法局局长贾继林。如果您有涉及法律援助、公证申请、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的问题,对各级司法机关的服务有意见和建议,反映乱收费等违规行为,或者在生产生活中遇到了法律难题想要咨询,可以拨打直播电话3311161、3312400参与节目,与嘉宾对话交流。另外,我们的节目现在正通过枣庄大众网、枣庄广播网同步直播,您也可以上网收听参与。
好,以下是本期《市民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的详细内容,首先进入今天的《热线追踪》环节。
《热线追踪》
欢迎收听《热线追踪》。2004年,国家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明确指出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3月19号的《市民热线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中,薛城区周营镇高村的一位村民向节目嘉宾——枣庄市农业局副局长、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闫维松反映,其相邻农户在基本农田里栽上了树。
【录音】
3月28号上午,热线记者和枣庄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薛城区经管局的有关同志,来到了周营镇高村。
【现场录音压混】
在现场,薛城区经管局的李洪富副局长告诉记者,这块东西走向的麦地就是反映人的地块,紧靠着这一地块的也是高村村民的承包地,两块承包地相邻的地方一共栽植了6棵杨树,村民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
【录音压混】
记者了解到,这些只有手指粗细的杨树苗是承包户今年刚栽的,在这之前,反映人从没有找和邻居进行过沟通,也没有向村里反映此事。依据有关规定,农户承包的土地如果不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可以种树,但必须处理好地邻之间的关系,农田种树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的农业生产,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而基本农田中是禁止栽树的,如果村民有这种行为,村委会有权制止。高村村委会主任高峰说,他们将抓紧时间出面协调栽树农户,让其移植树木或采取其它措施处理。
【录音】
对于听众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反映的其它问题,市农业局也都一一进行了调查落实。听众朋友如果对相关答复存有疑问,可以拨打《市民热线》日常电话3358848告诉我们。
【间奏】
以上是《热线追踪》,这里是正在直播的《市民热线》,稍后为您开通今天的《政风行风热线》。
[投诉宣传带]
[《政风行风热线》]
倾听百姓声音,关注民生民情,这里是由市纠风办和枣庄电台联手打造的《政风行风热线》。
今日嘉宾——市司法局局长贾继林。
如果您有涉及法律援助、公证申请、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的问题,对各级司法机关的服务有意见和建议,反映乱收费等违规行为,或者在生产生活中遇到了法律难题想要咨询,可以拨打直播电话3311161、3312400参与节目,与嘉宾对话交流。另外,我们的节目现在正通过枣庄大众网、枣庄广播网同步直播,您也可以上网收听参与。
一、记者:贾局长,你好,法律服务机构是依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部门,肩负着维护法律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使命。3月1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调查评议情况的通报》,市纠风办也向各被评议单位反馈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市司法局的服务,有市民认为个别法律服务机构管理不规范、服务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请问贾局长对此怎么看?(多年来,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咱们在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贾局长:在基层法律服务方面,多年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建设,要求他们自觉地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建立完善执法责任体系、执法效能考评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促进严格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当前,我们正在全面开展创建“规范化法律服务所”活动,按照队伍精、业务强、基础好、信誉高的要求,全面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综合建设,进一步完善执业公示、执业档案、服务承诺、执业责任保险等制度,搞好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促进诚信文明服务,用规范的法律服务行为,保障法律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市局将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示范所评选标准,年末在全市评选出10个法律服务示范所。加强法律服务文明用语宣传教育、规范和督导检查,市局于3月初进一步修订出台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文明用语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文明忌语。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在坚持以会代训的同时,加大对基层两所人员的培训力度,市局拟定上半年集中一周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业务培训。各区(市)司法局也将坚持对两所人员每月集中培训一次,全面提升了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法律水平和工作技能。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执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管理,规范执业,确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局从3月1日起,集中一个月时间对全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集中教育整顿,有效地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同时,我们还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的指导,努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服务,进一步深化“基层法律服务惠农”和农村合同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所贴近基层,贴近农村的优势,紧紧围绕基层人民群众最直接、最需要、最关心的问题,用高质量的服务促进农村稳定和农村经济不断发展。
在公证工作方面,我们主要抓好四个方面的规范化管理:一是要牢固树立公信意识。在广大公证从业人员中,大力开展公信意识教育活动,让公信的观念深入人心,把提高公信力、维护公信力的要求,转化为广大公证从业人员的执业理念和自觉行动。二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引导公证人员把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作为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防止和纠正商业化倾向。三是要切实提高公证质量。要高度重视公证质量问题,使每一个公证处、每一名公证员都依法办理公证事项,确保公证文书的质量。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监督和检查,严把公证质量关,以高质量的公证工作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各公证处要坚持每季度一次公证质量自查,司法行政机关每半年一次的质量检查制度,并切实纠正公证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保证公证质量检查的严肃性。四是要严格规范公证人员的执业行为。贯彻《公证法》和《物权法》是今年的重要工作,司法部、司法厅今年要陆续出台一些配套的规章制度,我市要根据这些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组织公证人员学习掌握,并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权利义务,规范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行为,以规范的管理,优良的质量,推动公证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二、记者:贾局长,律师是我们国家政法队伍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全市广大律师为我们枣庄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也有市民建议应进一步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请问贾局长,今年在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避免违规行为发生、树立枣庄律师新形象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律师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国家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司法公正,关系着全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担负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
贾局长:律师行业的行风直接关系到律师的社会形象和全市律师事业的长远发展。多年来,我们十分重视和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十分重视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相继开展了“律师队伍专项整顿”等一系列活动,全面搞好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评查,完善律师投诉查处和惩戒工作组织机制,认真检查纠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自律管理和执业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和自律管理水平、律师依法执业和诚信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2008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和“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总要求,以纠正少数律师中存在的不正之风为重点,建立健全对律师进行监督和惩戒的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并积极倡导文明型、学习型律师事务所,加强律师行风建设。
一是严格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市局向社会公开电子邮箱和热线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各律师事务所都设立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公开联系地址和责任人姓名,畅通当事人的投诉渠道,自觉接受当事人的监督。落实文明服务规范,律师事务所要将文明服务规范纳入文化建设内容,广泛推行规范接待、礼貌用语、客观告知、热情服务、及时沟通的服务方式等。创造文明服务的良好环境,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和保持雅静、整洁的工作环境,规范律师在岗衣着及言谈举止。创造律师事务所独特的聚集高素质人才、提供专业智力服务、蕴含儒雅睿智文化气息的服务环境。
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律师队伍的政治教育。大力在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八荣八耻”等继续教育活动,培养和树立律师人员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纪律作风和廉洁自律教育,培育律师健康职业操守和良好职业风尚。加强律师的业务培训工作,特别是对于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理论研讨活动,提高律师的办案能力和业务素质。定期召开队伍思想分析会、工作点评会、意见征询会,激发律师的执业热情,不断创新干事业、求发展的事业理念。
三是深入开展好律师队伍专项整顿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律师队伍专项整顿活动,按照市局的部署,在律师队伍中认真抓好宗旨信念、纪律作风、业务能力、执业风险四个专题教育,突出制定和完善事务所建章立制环节,注重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素质,规范律师办案程序,认真开展疑难案例分析讨论,严格重大敏感案例上报备案制度。同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律师的意见和建议,找准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四是进一步规范律师行业内部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对实习律师和辅助人员实行规范性管理,严格执业标准,加强介绍信管理,使用统一《委托合同》。禁止行政人员及律师助理以律师名义接案,禁止律师所为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人员以律师名义办案提供任何方便(如印名片、开介绍信)。禁止律师所对律师搞挂靠式的松散型管理。强化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的管理和约束,健全律师所投诉查处小组,明确律师所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维护律师的声誉和形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记者:贾局长,基层司法所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各项部署的最基层单位,那么,您如何看市民提出的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努力做好基层调解工作的建议。市司法局将采取哪些新举措来抓好基层司法所工作?
贾局长:多年来,我们全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都十分重视基层司法所的行风建设,在今年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我们就此作出了专门的安排部署,对加强司法所人员的管理教育提出了严格而明确的要求,通过加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树立基层干警的良好形象。主要采取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大力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政治建警,业务强警,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的方针,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以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加强执法服务行为的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要求全市的基层司法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去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始终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正在按照省厅和市局的干警培训规划,结合不同的职责特点和工作需要,对司法所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力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把执法服务能力提高到新水平,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业务骨干队伍。年内要把所有干警轮训一遍,真正把全市基层调解工作整体水平提高好、职能作用发挥好、服务大局效果好、社会各界反响好。
二是认真查找和全面整改基层司法所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我们经常通过设立公开投诉电话、信箱和网站专页,发放征求意见函,公开服务承诺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从严自查不放松、自我剖析不含糊、整改措施不落空,紧紧抓住“解决实际问题”这个关键,本着先易后难、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从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强化主动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规范服务意识,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取信于民。
三是不断加强对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区(市)司法局将不断采取明查暗访、群众参与等形式,不断加强对司法所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对服务态度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本着教育、帮助的原则,督促其改正错误,对屡教不改、影响极坏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我们将通过不间断地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努力促进基层司法所以一流的工作作风、一流的办事效率,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塑造一流的司法行政形象,不断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记者:贾局长,多年来,咱们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举措,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促进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树立了全系统的良好形象,请谈一谈好吗?
贾局长: 去年以来,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贯彻落实《两个纲要》为目标,以认真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一手抓教育,一手抓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断加强司法行政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认真开展“三个主题”活动,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以“服务为民”、“执法为民”、“诚信为民”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并首次将活动延伸到基层司法所,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干警队伍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得到显著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二是不断强化媒体监督,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通过《枣庄司法行政》网、《枣庄普法》网、《枣庄司法》电视栏目、枣庄电台《市民热线法制版》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公开服务承诺和工作职责,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规范化。同时积极开展与群众“面对面”活动。组织50多名干警先后多次走进由市效能办和市电视台联合举办的“热点对话”直播间、三次参加山东人民广播电台主办的“阳光政务热线”上线直播节目,与观众坦诚对话,真诚沟通,共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100多个。
三是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显著增强。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通知》,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活动的开展,使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廉洁从政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四是认真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反腐倡廉教育取得可喜成果。重点开展了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推荐、选送作品活动,培养了广大干警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理念。进一步发挥枣庄监狱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市纪委领导、市局及枣庄监狱党委对基地建设高度重视,多次到基地一线实地调研、指导工作。成立了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司法局、枣庄监狱有关领导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专门下发了由市司法局、市纪委等六个部门联合行文的《枣庄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基地运作程序。自基地挂牌以来,已接待40多个单位3000多名党员干部前来接受警示教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
五、记 者:贾局长,市司法局在抓效能监察工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贾局长:多年来,我们始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十分重视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始终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专题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这项工作,成立了以我为组长,一名党委副书记和一名纪检书记为副组长、局机关多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机关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六项措施: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根据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行政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情枉法,坚决纠正该作为不作为,不该作为乱作为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
二是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机关管理规范化。按照查漏补缺、精简完善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办理业务一次性告知制、效能考评制和失职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搞好承诺服务。要在行政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继续推行社会公开承诺制度,将办事的依据、标准、条件、程序、时限及服务承诺事项等内容向社会公开,诚心诚意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重点抓好基层司法所和机关窗口部门的司法公开工作,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服务。
四是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办事质量。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有关行政行为有明确时限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对有关管理事项没有明确时限规定的,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办理时限,并保证办理质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五是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继续深化形象工程建设,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把群众欢迎不欢迎、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想问题、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密切联系群众,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浮躁的作风,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是强化监督检查,健全考评奖惩制度。我们要求各区(市)司法局、枣庄监狱、市劳教所都设立效能投诉中心,负责受理社会各界对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并在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效能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司法行政机关效能的问题。对有过错的部门和干警,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六、记 者:贾局长,“12348 ”法律服务专线开通以来的情况,能够为群众提供哪些服务?
贾局长:“12348 ”这条专线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开通的一条便民热线,供广大人民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时使用,它能够为群众提供电话法律咨询、电话预约、上门为人民群众提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各种法律服务。法律服务的范围涉及到各个方面,能够急群众之所急,为全市人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12348”法律服务专线开通以来, 经过8多年的运转,始终坚持服务社会、服务于人民的宗旨,热情开展电话法律咨询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赞誉。目前,市和各区(市)全部开通了“ 12348 ”法律服务专线,并实现了全省联网,供广大人民群众使用,我们司法行政部门免收法律咨询费。自开通以来,我们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0.5万多人次,提供上门服务7400多人次,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1万件,防止群众上访事件4200多起,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七、记 者:贾局长,请问人民群众如何请求法律援助?
贾局长:关于人民群众如何请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救济制度,是司法制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法律援助能够为贫者、弱者、残者提供法律帮助,可以免减法律服务费,为法律援助对象提供法律帮助。凡是寻求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可以依照《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向所在地的区(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中心将指派有关律师、公证员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提供法律援助。具体情况可以到本地法律援助机构咨询。
八、记 者:请问如何办理公证?
贾局长:根据我国公证暂行条例以及司法部制定的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目前我市各区(市)均设有公证处,除发往国外使用的涉外公证书要在市公证处办理外,当事人可以就近向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当事人申请公证除遗嘱、赠与财产、收养等特殊公证事项外,可以亲自到公证处申请,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一般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公证处受理后要对公证事项进行审查,真实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要在法定期限内出具公证书,送达当事人。
九、记 者:贾局长,请问市司法局在治理法律服务环境方面采取了什么措施,是如何治理服务经济建设中“三乱”行为的,请您谈谈好吗?
贾局长: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秩序是好的,目前没有收到因“三乱”问题而引起的投诉和举报。但是,我们对治理“三乱”工作极为重视,专门建立了监督投诉制度,作了极为严格的规定,市司法局及各区(市)司法局都成立了法律服务投诉中心,赋予了“12348”专线电话监督投诉职能, 及时受理企业经济部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市局的举报电话是:3311095 ,广大人民群众也可以拨打本地司法局的12348电话进行投诉。对一般性问题即时答复投诉人;对特殊问题,要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音,在7个工作日内将案件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人;对因特殊客观因素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要及时向投诉人说明因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对法律服务人员依法服务、承诺服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重点查处法律服务中的“三乱”等违纪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要及时地加以教育和纠正;对情况严重的,要依照党纪政纪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不适合做法律服务工作的坚决清除出司法行政队伍,确保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下周三:枣庄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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