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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政风行风热线》080125
文章来源:枣庄电台 发布时间:2008-1-24 16:44:09 浏览次数:
《市民热线》——2008.01.25
[节目曲、广告]
  关注民生,服务百姓,这里是枣庄电台《市民热线》直播节目。您好!听众朋友,我是邢军。今天,1月25号,欢迎收听由枣庄市纪委、监察局主办,市纠风办和枣庄电台共同打造的《政风行风热线》。
  1、村村通自来水的费用已交,为何工程迟迟未动工?市水利和渔业局实地调查,问题正在落实,相关报道请听《热线追踪》。 
  2、《政风行风热线》——今日嘉宾—枣庄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姜连春。如果您对我市烟草专卖部门的服务和执法工作有意见建议,在烟草经营方面遇到了难题,想咨询烟草专卖法规政策,可以拨打直播电话3311161、3312400参与节目,与嘉宾对话交流。另外,我们的节目现在正通过枣庄大众网、枣庄广播网同步直播,您也可以上网收听参与。
  好,以下是本期《市民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的详细内容,首先进入今天的《热线追踪》环节。
[《热线追踪》]
  欢迎收听《热线追踪》。听众朋友,生活基础设施是农村的大问题。2005年我市全面启动了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努力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自实施之日起就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关注。
1月11号的《市民热线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过程中,峄城区古邵镇的朱先生向节目嘉宾——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的余晓飞副局长反映,村村通自来水的钱他们交上去已经两年了,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动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录音】
对于听众反映的问题,市水利和渔业局高度重视,节目后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1月15号,热线记者跟随枣庄市、峄城区两级水利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专程赶往古邵镇曹庄村,找到了问题反映人朱先生。
【现场录音压混】
古邵镇水利站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曹庄村是古邵镇原曹庄乡驻地,的确属于峄城区三年村村通自来水规划范围内。峄城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实施方案中规定,安装入户工程的村户数要达到80%以上。但是曹庄村群众自筹的款上交数却不足30%,而且镇政府也没有把这部分钱交到峄城区水务局。
【录音】
虽然工程款一直没有交齐,但是区水务局和镇水利站却没有以此作为借口不给曹庄村施工。2006年5月21号和11月9号,峄城区水务局曾经两次给曹庄村放线,准备施工,但是由于管道沟没能挖成,所以工程始终没能实施。
【录音】
那么,对于当地水利部门这样的解释,问题反映人朱先生和曹庄村的村民代表们是不是认可呢?
【录音压混】
朱先生告诉记者,曹庄村至今没有通上自来水,跟上届村干部不重视有着很大的关系。另外,由于宣传解释不到位,大部分村民对于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认识不足,不配合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的实施。
【录音】
针对曹庄村目前的实际情况,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三级水利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和村民代表以及新任村干部现场进行了沟通协调,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录音压混】
新上任的村委会书记已经把村里的情况向古邵镇政府作了汇报,并且准备好了自来水工程施工的工具和人力,就等着水利部门宣布开工了。
【录音】
古邵镇水利站的   站长也承诺,等到天气转暖适合自来水工程施工了,他们会及时到曹庄村放线的。
【录音】
听了水利部门和村干部的承诺,朱先生和曹庄村的村民代表们终于吃了定心丸,他们纷纷表示会全力配合村委会和水利部门搞好村民的宣传发动工作,争取尽早解决大伙吃不上自来水的问题。
【录音】
【间奏】
以上是《热线追踪》,稍后为您开通今天的《政风行风热线》。
[投诉宣传带]
[《政风行风热线》]
  倾听百姓声音,关注民生民情,这里是由市纠风办和枣庄电台联手打造的《政风行风热线》。
  今日嘉宾—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姜连春。
  如果您对我市烟草专卖部门的服务和执法工作有意见建议,在烟草经营方面遇到了难题,想咨询烟草专卖法规政策,可以拨打直播电话3311161、3312400参与节目,与嘉宾对话交流。另外,我们的节目现在正通过枣庄大众网、枣庄广播网同步直播,您也可以上网收听参与。
 3、主持人:姜局长你好,07年对于我们枣庄烟草来说,又是一个丰收年,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突破,专卖执法和卷烟经营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骄人的成就,咱们市专卖局近年来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政治地位,多次受到省市党委政府的表彰,被省政府命名省级文明单位,连续五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先进集体”,而且咱们赵波局长又连选连任省十一届人代代表,请姜局长介绍一下我们枣庄烟草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好吗?
 姜局长:好的。各位听众大家好!首先我受赵波局长委托代表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向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烟草事业的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朋友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2007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更新理念,提高执行力,各项工作着力在“好”上找差距、下功夫,取得了经济与社会效益新的重大突破。总结起来我们有十个方面的工作亮点: 
  第一,坚持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持续发展,经济效益在连续五年增长50%基础上,利税突破3亿大关,其中利润2.5亿元,相当于五年前2232万元的11倍多。
 第二,坚持"四从优"经营方针,由传统商业向现代流通转变实现新突破。市场培育获得巨大成功,品牌集中度居全省前列,经济运行保持良好态势;投资数千万元的南沙河总配库落成,自动分拣线投入运行,32位激光打码到条。
 第三,坚持延伸订单供货,注重工商联谊,巩固批零联盟,协同营销又有新进展。
 第四,坚持面向基层,狠抓基础管理,积极开展整顿规范年活动,努力为基层营造宽松环境。相继在山亭、峄城、薛城、市中和台儿庄五区召开现场会,交流推广县级局(部)工作经验,加强各区领导班子沟通,争取党政支持。
 第五,坚持社会普法联合执法,继2006年滕州350万元假烟网络案告破,以台儿庄270万元假烟网络案正式宣判为标志,打大户破网络又取得重大成果,全年累计查获各类涉烟案件5400余起,其中3万元以上案件22起,查扣卷烟3300件,总案值近700万元。
 第六,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办案,强化县级局建设。成立了质检分站,新建了姜屯、阴平、店子、陶庄、齐村、张山子等全市16处高标准的专卖管理所。
  第七,坚持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努力打造和合文化。全年继续编辑金叶月刊13期,音像片40辑 ,组织系统内外大型文艺演出9场;新编2006《枣烟年鉴》,创作出版《心灵颂歌》、《友谊放歌》词联续集,夺得全省烟草首届职工运动会乒乓球女子青年组冠军。
 第八,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员工,共享改革发展稳定成果,在特定大环境下,在职增发了“五幅奖”,退下来的老同志增发了生活补贴,全员工资收入又有新增长;年初发放捷安特电动自行车,夏秋长短T恤衫,入冬又统一着装第三套工作西服;春秋两季7次组团千余人次省内外观光考察,老干部工作受到国家局表彰.
 第九,坚持文明共建,积极参与社会政治活动和公益事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连续4年受市委市府表彰,荣获省优秀人大代表和先进小组,承办市政协七次经委会;太平庄文明村建设,资助徐庄丝宝侨心小学,救助特困职工家庭子女上大学,红荷节石榴节,运河文化研讨会;12月份9名同志当选新一届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第十,坚持党的领导。继2006年11月省局(公司)在枣召开"三会"后,时隔一年,省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孙公准和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毅力,11月底又专程莅枣调研,市委书记刘玉祥高规格接待,陈爱莉副市长陪同座谈,对我们2007 年及过去五年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高度评价,受到巨大鼓舞。
 主持人:姜局长,您好!近年来,我市烟草专卖部门深入开展卷烟打假工作,有效整顿和规范了卷烟市场秩序,促进了烟草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台儿庄地处苏鲁两省交界处,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台儿庄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常常会遇到一些重大的卷烟违法案件。前两天,记者来到台儿庄区烟草专卖局,了解他们2007年破获的一起贩售假冒卷烟案。一同来听听采访录音。
{台儿庄}
 最近,非法贩销假冒卷烟的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3年,至此,一起涉案金额达270多万元的跨省运输、销售假烟网络大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而这起案件,是2007年台儿庄区烟草专卖局查处的最大一起涉烟案件。
 台儿庄烟草专卖局的赵林局长——
 【录音压混】
 台儿庄烟草专卖局的赵林局长介绍说,2006年底,他们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邳庄镇马庄村一居民的家中藏匿有假冒卷烟,请求派人查处。
 【录音】
 随后,经过烟草公安两家负责人协商,成立了由治安大队牵头,烟草、公安分别抽调得力人员组成的专案组,积极开展侦破工作。2007年1月8号,案情有了突破性的进展。赵林——
 【录音】
 记者了解到,2007年以来,台儿庄区烟草专卖局按照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两个维护”的精神,针对当前卷烟打假、卷烟市场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卷烟市场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录音】
 1、主持人:从去年6月中旬到去年底,全省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市场专项整顿活动,请问姜局长我市卷烟市场整顿的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
 姜局长:2007年我们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执法机关部门密切配合,健全完善了“党政统一领导,综合机构组织协调,烟草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烟草联合打假长效机制。1月9日,召开全市烟草联合打假新闻发布会,张志明书记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集中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的通告》; 3月份,开展清理整顿卷烟零售户专项行动,清理无证经营户434户;6月份,开展集中整治货运站和高档卷烟经营场所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专项行动;8月1日,台儿庄270万元的跨省销售假烟网络大案告破,判刑2人,对省际边缘的涉烟违法犯罪活动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此案公安机关先后传讯涉案人员38人,刑事拘留10人,依法逮捕5人,取保候审1人;涉案卷烟24个牌号、3000余件,涉案金额达270万余元,案情涉及临沂苍山、郯城、徐州铜山、贾汪和我市市中、峄城区等。9月份,专项行动再掀高潮;12月份,烟草、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道路稽查活动月“突击周”活动,一周内查获了3起大要案。集中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期间,全市组织了声势浩大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集中整治卷烟市场专项行动目的意义的同时,各单位扎制宣传车在主要道路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在重点路段、集贸市场、车站、配货站张贴“七部门通告”,并向全市1.5万卷烟零售户逐户发放“通告”和《金叶杂志》等,为集中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3.15”活动期间,市、区(市)两级联动,设置咨询台集中答疑解惑,向群众分发“一封信”等资料,并与市工商局联办了“3.15”法律法规知识电视大赛。市局主要负责同志走进市电台“行风热线”直播间,现场解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纪念《烟草专卖法》颁布实施16周年之际,市局在《枣庄日报》专版刊登《全省开展集中整治货运站和高档卷烟经营场所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专项行动的通告》,收到了较好的普法效果。
 {市中区}
 卷烟经营工作是烟草专卖工作中的重点环节,那么,面对卷烟经营的新形势,烟草专卖部门如何保障卷烟零售户的合理利益,尽量满足零售户对各种层次的卷烟要求,为零售户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呢?记者在市中区烟草专卖局采访时,了解到这么一些情况。
 市中区烟草专卖局的卷烟经营工作一直处在全市的前列,在刚刚过去的2007年,市中区烟草局狠抓网络建设,积极转变观念,从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市中区烟草专卖局局长赵胜——
 【录音】
 由于服务措施不断完善,服务意识不断加强,市中区烟草专卖局卷烟销售保持了良好的上升态势,经营指标再创新纪录。
 【录音】
 市中区烟草专卖局局长赵胜表示,新的一年他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方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录音】
 2、主持人:姜局长07年枣庄烟草在网络建设方面都做了那些方面的工作?
 姜局长:07年我们加大网络建设投入,投资700多万元建设配送中心二期工程综合楼,到年底总投资数千万元的南沙河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全部建成;投资百万元进行信息化升级、计算机机房改造、更新计算机设备,为提升网建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们实施卷烟“打码到条”,实现了短流程、快流速,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成为全省5家监管服务到户、32位激光打码到条的公司之一。我们加强零售终端管理,结合计分制诚信等级管理,开展评选“星级户”活动,市政府陈爱莉副市长等党政领导出席表彰大会并为星级户颁奖,市县两级烟草局(公司) 领导登门为星级户挂牌。5月中旬,组织60名五星、四星级零售客户代表赴上海、杭州考察观光。6月上旬,组织相关人员22人赴德州考察,学习借鉴德州烟草电子结算、配送分拣、网络运行和电话呼叫中心业务流程及应用等方面的管理经验。6月底开始,向卷烟零售户发放《客户服务手册》; 11月下旬,向卷烟零售户发放《枣庄烟草——卷烟订货目录》,而且从04年开始我们一直坚持每年都表彰了星级卷烟零售全市卷烟零售客户。今年我们还首次表彰了“名优卷烟销售十佳客户”计70名。“星级客户”和“销售十佳客户”是全市1.5万卷烟零售客户的优秀代表,是协同营销、批零联盟的优秀代表,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烟草专卖条件下新时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他们是全市卷烟零售户学习的好榜样。
 四、主持人:请姜局长介绍一下我们枣庄烟草2008年的工作打算?
 姜局长:我们2008年的工作目标:
 在专卖执法方面:继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县级局建设,夯实专卖执法基础进一步规范烟专卖执法行为;继续争取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的关心支持,营造了良好的专卖执法环境;继续加强内管外打、联合打假,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秩序,为枣庄烟草持续发展、稳健发展、一流发展,早日跨入全国先进行列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在卷烟经营方面:销售卷烟计划13万箱,目标13.2万箱,同比增幅5.6%;人均条数计划9.16条,目标为9.3条;单箱值计划为13800元,目标为14100元;一二类卷烟比重达到12.21%;毛利力争实现4.4亿元;利税力争达到4亿元,各项经运指标排名确保继续位于全省前列,向全国一流迈出坚实的步伐。
 我们的工作措施是
 突出“好字优先”,坚持不懈地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更新理念、提高执行力。牢记省局(公司)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希望,联系实际创新结合,分解细化狠抓落实,瞄准全国争优创先,使2008年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有新突破;突出“发展主题”,坚持不懈地优化业务流程,推进“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工作;突出“内管外打”,坚持不懈地推进县级局建设,提高市场控制力;突出“制度建设”,坚持不懈地继续搞好整顿规范和基础管理工作;突出“服务营销”,坚持不懈地抓好销售终端建设,创新零售终端管理;突出“生机活力”,坚持不懈地深化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营造“生机活力”的关键是要深化用工体制改革,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体制;突出“和谐共享”,坚持不懈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进和合文化建设;突出“效率效果”,不失时机地做好2008年一、二月份工作,确保开好头、起好步、开门红。
 值此新年佳节之际,我受赵波局长委托谨代表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委,提前祝全市人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新年新气象!
 五、什么是“从业禁止”?《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了那些“从业禁止”条款?
 答:所谓,“从业禁止”是指中国政府入世谈判时为保护国内行业争取的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从业限制条件。
 商务部2004年4月6日颁发的《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批发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不得经营盐、烟草,从事零售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不得经营烟草。”
 新办法18条规定:“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业务”
 这里规定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港澳台地区投资企业等。(63条)
 六、对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新《办法》与原《办法》有那些区别?
 答:新《办法》对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主要有四条: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办法》与原《办法》对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有两点区别:一是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由原来的“固定的经营场所”改为“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二是关于零售点合理布局增加了当地的要求。对于零售点合理布局增加了当地的要求,新《办法》授权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参考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制订,并规定了制订程序:一要听证二要备案。
 七、请问赵局长对于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答:新《办法》第(26条)明确规定了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几种情形: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校周围;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七)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八、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对取消卷烟经营者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是怎样规定的?
 答: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一)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二)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三)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
 (四)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
 (五)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不执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
 (七)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八)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擅自将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出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企业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请问姜局长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对监督检查卷烟经营者生产经营行为有那些方面的规定?
 答:《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有权对辖区内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下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持证人生产经营的烟草专卖品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仓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时,可以查阅或者要求持证人提供有关情况和报送有关材料,持证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二)名称或者字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重要事项,是否与烟草专卖许可证登记事项相符合;    (三)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延续等手续的执行和办理情况;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办法的规定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请问姜局长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对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实施监督检查行为时,提出了那些方面的要求?
 答: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进行,并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可以查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记录。
 十一、请问姜局长请问你们在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方面是怎样认定“明知”行为的?
 我们说的“明知”是指知道或应当知道。包括: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进货的;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的;销售假冒烟用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被发现后转移、销毁物证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虚假情况的及其他可以认定为明知的情形。                            
 十二、请问姜局长销售霉坏变质的烟草制品,依法应承担何种处罚?
 答: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法》第四十条规定,销售霉坏变质的烟草制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请问姜局长什么是非法经营罪?违法经营烟草制品什么情况下按照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答: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应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个人非法经营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额在1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的,非法经营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因此,上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按非法经营罪定罪。
 十四、请问姜局长:为什么卷烟零售户不按规定渠道进货是违法行为? 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答:《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当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如果经销户不从当地烟草公司及批发网点进货,就违犯了《专卖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二款规定,属违法行为。
 不从当地烟草公司及其批发网点进货,按照《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60条处罚:
 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l0%以下罚款。
 十五、请问姜局长:为什么无准运证运输卷烟是违法行为? 如何处罚?
 答:《烟草专卖法》第22条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34、35、36、37条,对烟草专卖品的运输也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明显违反了以上规定,是违法行为。
 无证运输卷烟行为,依据《专卖法》31条、《专卖法实施条例》55条规定处罚,具体为:
 (一)无证运输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
 50%以下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烟草专卖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l、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的;(每1万支为l件)
 2、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
 3、抗拒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的;
 4、非法运输走私烟草专卖品的;
 5、运输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6、利用伪装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
 7、利用特种车辆运输烟草专卖品逃避检查的;
 8、其他非法运输行为,情节严重的。
 (三)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证运输单位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的l0%以上20%以下罚款。
 十六、请问姜局长国家对举报涉烟违法活动有功人员的奖励是怎样规定的?
 关于对举报涉烟违法活动有功人员的奖励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先后下文做了明确规定:对举报涉烟违法活动有功人员的奖励标准,按查获卷烟案值计算奖励金额。查获制假设备和真品卷烟的按其案值的10%,假冒卷烟按其市场标值的5%以内提取举报奖金。其中:国家财政支出的奖励金额,个案最高不超过2万元,单位自筹部分除外。
  十七、请问姜局长我们现在卷烟条包装上编码都是什么意思的含义
 姜局长:为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维护广大卷烟经营户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卷烟经营行为,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部署市烟草专卖局对在全市销售的卷烟实行 “激光打码到条”制度。采用32位编码方式对其销售的卷烟逐条实行激光打码。为便于广大卷烟经营者、消费者了解卷烟编码知识,现将32位编码的构成说明如下:
 目前我市烟草公司出售的卷烟的条包装上均有32位的激光打的编码,其中:第1位数字为年份代码,第2位、3位数字为月份代码,第4位、5位数字为日期代码,第6位至14位数字为包装箱条型码的后9位,第15位至16位数字为单品牌卷烟的出库扫码顺序号。第17位至20位“ZZYC”代表“枣庄烟草”。第21位至32位为卷烟零售户代码,即“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编号”。例如:滕州市善利园超市7月27日某条烟编码7072715022241912ZZYC370406102260表示2007年7月27日分拣,包装箱条形码后九位是150222419,单品牌卷烟扫码顺序12,“ZZYC”代表“枣庄烟草”, 370406102260为该卷烟零售户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编号。在这里我们提醒广大卷烟零售户在接收配送的卷烟和销售卷烟时一定仔细辨认自己卷烟编码,防止“乱码” 现象和“调包”事件的发生,抵制渠道外卷烟和防止假冒卷烟给自己带来的经济和信誉损失,影响正常的卷烟经营活动;广大卷烟消费者在购买卷烟时,要认真核对其购买卷烟的编码,是否符合以上规则,特别是后12位码是否与其卷烟零售户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号码一致,防止买到假冒卷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周三: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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