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熙喆(敢为一少年)

文章来源:《枣庄历史人物志》      提交时间:2007-10-11 9:00:42      浏览次数:


  高熙喆(公元
1854年―――公元1938年),字仲瑊,滕县人(祖籍浙江会稽)。公元1882年中举,次年中二甲进士。历任朝议大夫、翰林院编修、国史馆协修、甲午科山西正考、宁夏知府、直隶宣化知府、大明知府等职。公元19388月病逝。

敢为一少年

  高熙喆,出生在滕县城北门里一个破落士绅家庭。他的祖辈曾世代为官,到了父辈,却家道败落,其父高秀才只能以教书糊口。虽是如此,高熙喆从小仍然得到了家庭的良好教育,他三岁能背《千字文》,五岁能诵四书五经,被人们称为神童。

  天有不测风云,公元1859年秋,他的父亲高秀才竟一病不起。临终前,其父指着正堂上那副已经发黄的对联问道:“还认得吗?”高熙喆回答说:“认得,上联是‘戢景十年成国器’,下联是‘体仁千载懋风猷’。你讲过的,意思是只有不懈地学习,努力加强修养,长期做善事,达到仁人境界,才能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听了儿子的回答,父亲释然一笑,说道:“仲瑊五岁能解祖宗遗训,我高家将后继有人,为父可闭上眼了。”言罢而逝。

  高熙喆八岁那年,报考当时滕县最高学府——道一学院。那天,先生对高熙喆说:“我听说你五岁能诵,七岁能文,今不限题目,如能作出一篇好文,将免除你全部的学费。”高熙喆当即就答应了先生的要求,并于次日呈交了连夜赶写的《祭父文》。其文写道:“戊戌之秋,七月之望,孝期三年期满之日,不孝儿仲瑊恭祭先父于其上:先父仁人,下爱姊子,上孝高堂;和睦邻里,亲友相帮;……呜呼!先父之德,竭东海之水难以书尽;先父之仁,罄南山之竹不能全陈。不孝子当以先父垂范,发锥刺之奋,立鸿鹄之志,勤学不辍,养性修身,体仁千载,期达仁人之境……”先生看罢甚惊,直呼为神童,遂免除高熙喆入学的所有学杂费用。

  进入道一学院,高熙喆读书痴迷,学业日臻,至十六岁考中秀才,两年后考中副贡,次年考中贡生。公元1882年省试中举,次年,高中二甲进士。入翰林院做国史馆编修、协修。少年高熙喆虽一介书生,却敢作敢为。在他还仅仅是个副贡时,他就做出了一件非凡的事情。这一年,他的叔父高文保发现峄县知县有贪赃枉法行为。峄县知县怕事情败露,遂雇凶将其残杀。高熙喆为叔伸冤,四处奔走,终不得其果。高熙喆年少气盛,毅然去京城告状。他连夜写好状纸,与家人田刚携带血衣,日夜兼程赶赴京城都察院。都察院见高熙喆“哭号陈状,其情可悯”,遂引起重视,几经勘察,案情告破,峄县知县被处极刑。朝廷“褒扬高文保忠正不阿,赐祭葬,入昭忠祠国史立传”。这场官司,也让高熙喆“名动朝野”。多少年过去了,如今他入朝为官,自是踌躇满志,决意做一个有作为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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