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广播网
枣庄市公安局对“市民热线”听众所提问题的答复
文章来源:枣庄电台 发布时间:2008-3-31 17:27:34 浏览次数:


  3月14日,枣庄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督察长张厚峰参加了《市民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直播,涉及户籍管理方面的问题是听众反映的热点。

  韦女士反映给父母办理港澳通行证时遇到难题。经市公安局调查,韦女士在青岛工作,回家探亲的她共提出了三个方面的疑问:1、给父母办理港澳通行证时,对于枣庄公安部门作出的“十五日内办结拿到证件”的承诺,认为时间太长,青岛只三天就能拿到证件。2、对来滕州办理证件时需提供暂住地派出所(青岛)无违法记录的证明不满,因其同事到其他地区办理证件时,当地公安部门并未要求提供暂住地派出所无违法记录证明。3、其父母照相时等待时间太长。对此,市公安局认真对待,积极整改:1、十五日内办结取到证件,是《护照法》法定的取证时效时间,此承诺没有过错。但为了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市公安局现拟将法定的护照办结时间提前到三日内。2、“出具暂住地无违法记录证明”是根据山东省公安厅业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的,作为基层受理机关的市公安局在上级业务部门没有作出新规定之前,不能随意修改。3、关于照相问题,市公安局目前已通知各相关的照相馆,进一步提高照相质量及工作效率,加强警企共建,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市中区的武先生反映,因重号而已作废的身份证,被派出所摆放在户籍室窗台上,这让他非常担心。节目后,市公安局经调查了解到,武先生2006年8月份在将户口由济南迁回原籍时,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与他人重号。当时,市中区永安派出所更改证号后重新给武先生办理了身份证,其原持有的身份证作废交回派出所,但后被户籍员随手放在了派出所户籍室的窗台上。现在,永安派出所已经向武先生表示了歉意,并把他原来的身份证件进行了销毁。

  4月3日、7日、8日、9日的《市民热线》参播部门分别是市中区交警大队、山东恒平律师事务所、市政协、市中行,欢迎早7:15—8:10拨打直播电话3311161、3312400参与节目。